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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赶集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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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很难,村子里能识字的人很少很少,农家人吃饱穿暖都勉强,哪还供得起读书人呀。

心儿叔祖父吴大桩凭着读过一年私塾,在县城找到了一份工,感受到了读书识字的用处,于是就送大儿子吴正武去读了几年私塾。

可惜吴正武啥功名没取得不说,还一直自恃为读书人,到现在还一直游手好闲,啥事都不干,没事就去县城逛一圈,美名其曰:会友。

吴立说,除了二堂伯一家子,叔祖母家别的人都不是个东西。都说跟爹跟一个,跟娘跟一窝,看来还是很有道理的。

吴山村没有私塾,但夏湾村有,所以附近村子里的孩子要想读书,都是送到夏湾村夏秀才的私塾的。

虽然夏秀才收的束脩比县城里低得多,但整个吴山村也就村长家的大孙子在读书。

作为从现代来的心儿,知道读书的重要性。哥哥已经九岁了,此时启蒙都有些晚了,但晚学总比不学好吧,也不指着他去考状元,只要识些字多些见识,明些事理就好了。

当然要是能考个秀才就更好了,起码能免了家里的赋税不是,况且在这古代,大家对读书人都是有些敬畏的,反正读书是百利无一害的事,娘亲不就是担心钱吗,自己想办法赚就是了,心儿越想就越愉快的把送哥哥去读书的事决定了。

大集上人不少,这附近村子里的人除了去县城,一般买东西都来这赶集,这集市不是天天有,每月逢五逢十才有。

大家交易的东西很多,从农产品到吃的、喝的、日用的,都有卖的。在这里,你可以用钱易物,也可以用物易物。

今天不说黑妹,就是吴田氏都有些激动,以前都是带着自家的土特产来,让别人挑来拣去的,今儿可是拿着现钱来挑拣别人东西的,身份来了个对调,心情果然也不一样了。

三人一边走一边看,一边跟熟人打着招呼。

“呜呜,呜呜”,心儿循着声音看过去,只见一摆摊的少年面前摆着两个筐子,一只筐里摆着一些陶碗,另一只筐里竟然是两只黑色的小奶狗。

哇,还有卖狗的!昨晚还跟哥哥说,要养条狗的心儿立马跑过去,蹲下来摸摸小狗的头。

“亮亮哥,你今天不光卖碗,还卖小狗呀?”黑妹也走过来,跟少年打着招呼。

“黑妹来了,这是我家大黑生的小狗,我养不了这么多,想送给别人养,不要钱的,这个小妹妹抱一条回家养吧,我家大黑看家护院可好了,它的娃肯定也不孬的。黑妹,你家要不要养一条?”少年极力推销着小狗。

“啊?它吃的多么?”黑妹也蹲下来看着小狗。

“它吃的不多,给它点剩菜、剩饭就行。”

黑妹一脸茫然地想,自家好像没有剩菜、剩饭这种东西呀。

心儿便凑到她耳边低声道:“我们抱回去养吧,这样晚上就不用担心有贼了。”

黑妹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事,身子抖了一下道:“亮亮哥,我们两只都要了。”黑妹心想,大不了自己以后少吃点。

心儿又转头看了看陶碗,拿起一只在手里仔细观察起来。

“心儿,小心些,别滑手打碎了。”娘亲叮嘱道。

这陶碗做得还不错,气泡不多,表面也还挺光滑的。

“我娘说,亮亮哥家的碗做的好,我家的碗都是跟他家换的,他家跟我舅舅家在一个村里。”黑妹兴致勃勃地介绍着。

“我们家的碗、罐也都是亮亮家做的。”娘亲也道,就是很多年了,大部分都豁口了。

“大哥哥,你会做喝茶的杯子吗?”心儿笑盈盈的问。

娘亲忙拉住心儿道:“咱家没茶,喝水拿碗就行。”

“我师父要喝茶,给他买。”心儿想着给师父定做几个现代那样,稍大点有把手的杯子,这儿有条件的人家用的都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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